站在这里,孤单地,像黑夜一缕微光,不在乎谁看到我发亮 年少的时候常常想能开一辆敞篷车又带着自己喜欢的人在满是落叶的山路上慢慢,可是现在我发现这是很难的。因为首先开着敞篷车的时候旁边没有自己喜欢的姑娘,而有自己喜欢的姑娘在边上的时候又没开敞篷车,有敞篷的车和自己喜欢的姑娘的时候偏偏又只能被堵车在城里。然后随着时间过去,这样的冲动也越来越少,不像上学的时候,觉得可以为一个姑娘付出一切——对了,甚至还有生命。 当文学激情用完的时候就是开始有东西发表的时候了。马上我就我隔壁邻居老张的事情写了一个纪实文学,投到一个刊物上,不仅发表了,还给了我一字一块钱的稿费。 生活中有过多的沉重,终于有一天,能和她一起无拘无束地疾驰在无人的地方,真是备感轻松和解脱。 然后我终于从一个圈里的人那儿打听到一凡换了个电话,马上照人说的打过去,果然是一凡接的,他惊奇地问:你怎么知道这个电话? 年少时,我喜欢去游戏中心玩赛车游戏。因为那可以不用面对后果,撞车既不会被送进医院,也不需要金钱赔偿。后来长大了,自己驾车外出,才明白了安全的重要。于是,连玩游戏机都很小心,尽量避免碰到别的车,这样即使最刺激的赛车游戏也变得乏味直到和她坐上FTO的那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