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说:你是不是喜欢两个位子的,没顶的那种车? 老枪此时说出了我与他交往以来最有文采的一句话:我们是连经验都没有,可你怕连精液都没有了,还算是男人,那我们好歹也算是写剧本的吧。 上海就更加了。而我喜欢小超市。尤其是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其实我觉得要生活复杂起来是很的,但极端的生活其实应该是下意识地在等待一样不可预料的东西的出现。因为人不得不以的姿态去迎接复杂的东西。 - 于是我充满激情从上海到北京,然后坐火车到野山,去体育场踢了一场球,然后找了个宾馆住下,每天去学院里寻找最后一天看见的穿黑色衣服的漂亮长发姑娘,后来我发现就算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也未必能够认出,她可能已经剪过头发,换过衣服,不像我看到的那般漂亮,所以只好扩大范围,去掉条件黑、长发、漂亮,觉得这样把握大些,不幸发现,去掉了这三个条件以后,我所寻找的仅仅是一个穿衣服的姑娘。 年少时,我喜欢去游戏中心玩赛车游戏。因为那可以不用面对后果,撞车既不会被送进医院,也不需要金钱赔偿。后来长大了,自己驾车外出,才明白了安全的重要。于是,连玩游戏机都很小心,尽量避免碰到别的车,这样即使最刺激的赛车游戏也变得乏味直到和她坐上FTO的那夜。 生活中有过多的沉重,终于有一天,能和她一起无拘无束地疾驰在无人的地方,真是备感轻松和解脱。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这些事情终于引起学校注意,经过一个礼拜的调查,将正卧床不起的老夏开除。 半个小时以后我觉得这车如果论废铁的价钱卖也能够我一个月伙食费,于是万般后悔地想去捡回来,等我到了后发现车已经不见踪影。三天以后还真有个家伙骑着这车到处乱窜,我冒死拦下那车以后说:你把车给我。 老夏一再请求我坐上他的车去,此时尽管我对这样的生活有种种不满,但是还是没有厌世的念头,所以飞快跳上一部出租车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