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北京一直考虑要一个越野车。 那人一拍机盖说:好,哥们,那就帮我改个法拉利吧。 至于老夏以后如何一跃成为作家而且还是一个乡土作家,我始终无法知道。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老夏目送此人打车离去后,骑上车很兴奋地邀请我坐上来回学校兜风去。我忙说:别,我还是打车回去吧。 我浪费十年时间在听所谓的蜡烛教导我们不能早恋等等问题,然而事实是包括我在内所有的人都在到处寻找自己心底的那个姑娘,而我们所疑惑的是,当我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居然能有一根既不是我爹妈也不是我女朋友爹妈的莫名其妙的蜡烛出来说:不行。 所以我现在只看香港台湾的汽车杂志。但是发展之下也有问题,因为在香港经常可以看见诸如甩尾违法不违法这样的问题,甚至还在香港《人车志》上看见一个水平高到内地读者都无法问出的问题。 阿超则依旧开白色枪骑兵四代,并且从香港运来改装件增加动力。每天驾驭着三百多匹马力到处奔走发展帮会。 后来这个剧依然继续下去,大家拍电视像拍皮球似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就完成了二十集,然后大家放大假,各自分到十万块钱回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