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 自从认识那个姑娘以后我再也没看谈话节目。 什么是生活的感受?人的一天是会有很多感受,真实的都不会告诉你,比如看见一个漂亮姑娘会想此人在床上是什么样子等等的。那些畅销书作家告诉你了吗?你说人是看见一个楼里的一块木雕想到五百年前云淡风轻的历史故事的几率大还是看见一张床上的一个污点想到五个钟头前风起云涌的床上故事几率大? 然后我呆在家里非常长一段时间,觉得对什么都失去兴趣,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激动万分,包括出入各种场合,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我总是竭力避免遇见陌生人,然而身边却全是千奇百怪的陌生面孔。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又一天我看见此人车停在学校门口,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备用的钥匙,于是马上找出来,将车发动,并且喜气洋洋在车上等那家伙出现。那人听见自己车的声音马上出动,说:你找死啊。碰我的车? 几个月以后电视剧播出。起先是排在午夜时刻播出,后来居然挤进黄金时段,然后记者纷纷来找一凡,老枪和我马上接到了第二个剧本,一个影视公司飞速和一凡签约,一凡马上接到第二个戏,人家怕一凡变心先付了十万块定金。我和老枪也不愿意和一凡上街,因为让人家看见了以为是一凡的两个保镖。我们的剧本有一个出版社以最快的速度出版了,我和老枪拿百分之八的版税,然后书居然在一个月里卖了三十多万,我和老枪又分到了每个人十五万多,而在一凡签名售书的时候队伍一直绵延了几百米。 第二笔生意是一部桑塔那,车主专程从南京赶过来,听说这里可以改车,兴奋得不得了,说:你看我这车能改成什么样子。 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我马上下去,看见一部灰色的奥迪TT,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大家吃了一个中饭,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然后在买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我们握手依依惜别,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