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春天即将夏天,就是在我偷车以前一段时间,我觉得孤立无援,每天看《鲁滨逊漂流记》,觉得此书与我的现实生活颇为相像,如同身陷孤岛,无法自救,惟一不同的是鲁滨逊这家伙身边没有一个人,倘若看见人的出现肯定会吓一跳,而我身边都是人,巴不得让这个城市再广岛一次。 我的特长是几乎每天都要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磨蹭到天亮睡觉。醒来的时候肚子又饿了,便考虑去什么地方吃饭。 路上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一样的艺术,人家可以卖艺,而我写作却想卖也卖不了,人家往路边一坐唱几首歌就是穷困的艺术家,而我往路边一坐就是乞丐。答案是:他所学的东西不是每个人都会的,而我所会的东西是每个人不用学都会的。 于是我充满激情从上海到北京,然后坐火车到野山,去体育场踢了一场球,然后找了个宾馆住下,每天去学院里寻找最后一天看见的穿黑色衣服的漂亮长发姑娘,后来我发现就算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也未必能够认出,她可能已经剪过头发,换过衣服,不像我看到的那般漂亮,所以只好扩大范围,去掉条件黑、长发、漂亮,觉得这样把握大些,不幸发现,去掉了这三个条件以后,我所寻找的仅仅是一个穿衣服的姑娘。 而我为什么认为这些人是衣冠禽兽,是因为他们脱下衣冠后马上露出禽兽面目。 在野山最后两天的时候我买好到北京的火车票,晚上去超市买东西,回学院的时候发现一个穿黑衣服的长头发女孩子,长得非常之漂亮,然而我对此却没有任何行动,因为即使我今天将她弄到手,等我离开以后她还是会惨遭别人的毒手——也不能说是惨遭,因为可能此人还乐于此道。我觉得我可能在这里的接近一年时间里一直在等她的出现,她是个隐藏人物,需要经历一定的波折以后才会出现。 我的特长是几乎每天都要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磨蹭到天亮睡觉。醒来的时候肚子又饿了,便考虑去什么地方吃饭。 我浪费十年时间在听所谓的蜡烛教导我们不能早恋等等问题,然而事实是包括我在内所有的人都在到处寻找自己心底的那个姑娘,而我们所疑惑的是,当我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居然能有一根既不是我爹妈也不是我女朋友爹妈的莫名其妙的蜡烛出来说:不行。 我当时只是在观察并且不解,这车为什么还能不报废。因为这是89款的车。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